(一)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遵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乙方在营业网点或网站上公布的业务规则。
(二)甲方到乙方网上银行网站注册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业务,应按乙方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或信息。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对于因甲方提供资料或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或存在其他瑕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业务应直接登录乙方网上银行网站(网址https://www.962268.com/),而不应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否则,因此造成的资金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注册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后,所享有的网上银行服务内容依照乙方网上银行实际提供的功能确定。若甲方需享受更多的乙方网上银行业务功能,需至乙方营业网点申请绑定百福网盾,成为乙方个人网上银行专业版客户。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客户号、百福卡(账户)号、密码、证件号码,并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金融交易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六)甲方应按照机密的原则设置和保管自设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禁止将密码提供给他人;甲方还应采取其他合理措施,防止密码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可能产生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功能或甲方账户资金安全性降低等风险。甲方应承担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1.甲方登录名泄露、遗忘,应办理用户名找回手续。
2.甲方自设密码泄露、遗忘,应办理密码找回或挂失手续。
3.甲方输错密码次数超过乙方规定,造成个人网上银行百福网盾密码和网上银行登录密码锁定的,应办理密码解锁或重置。
(八)甲方在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变更内容对乙方发生效力。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应保证办理缴费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十)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网上银行系统。
(十一)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需同时遵守该服务功能涉及到的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